有心臟病的婦女適合懷孕嗎?
近年來,在心臟學領域的快速進展下,使得大多數罹患心臟病的婦女得以順利懷孕與生產,這些有心臟病的孕婦約佔所有孕婦的1%,風溼性心臟病為其主要病因。然而相對來說,這些孕婦還是有較高的危險性,並且對胎兒也有影響,因為胎兒不僅容易有早產、體重不足的情形發生,胎兒死亡率也較高。同時,心臟病亦是造成產婦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,僅次於高血壓、出血及感染,而位居第四位,因此對心臟科及婦產科醫師而言,懷孕合併心臟病仍是一大挑戰,下面我們就幾項常見到的問題,來作討論與解答。
心臟病分級對懷孕的影響
心臟病患者懷孕前,我們最好能對其心臟機能作一番評估,情況越好,預後也越好,紐約心臟協會(New York Heart Association)將其分為以下四級:
Class1:病人雖有心臟病,但其身體活動不受限制。
Class2:病人有心臟病,但其身體活動稍受限制。
Class3:病人有心臟病,但其身體活動極受限制。
Class4:病人有心臟病,但其身體活動都會引起不適。
在functional class1~2的孕婦,除了極少數例外,都應該能平順地妊娠至足月生產,只是在產前、產中以及產後,仍應隨時留意是否有心臟衰竭的徵兆。此類孕婦,母親的死亡率雖只有0.4%,但我們仍不可掉以輕心,因為心臟衰竭的妊娠,有四成在早期是屬於class1~2。
在functional class3的孕婦,則需要有專家來特別照護,因為母親死亡率達4~6.8%,一般是不建議此類病患生育的。
而在functional class4的孕婦,本身就已處在心臟衰竭的狀況,此時最重要的是母親的安全,因此宜考慮早期中止妊娠。
哪種心臟病不適合懷孕?
這個問題不回答比較好,因為通常並不是在區分哪幾種心臟病可以懷孕,或者哪幾類型不可以懷孕?主要還是依照母親的身體機能狀態是屬於哪一等級(如前所述),來判定是否可以承受整個懷孕的過程,比如說二尖瓣閉鎖是心臟病孕婦死亡原因的第一位,但只要二尖瓣經手術矯正,母親狀態已屬於functional class1的情形,仍可以懷孕生子。
不過大致上,我們可以分成兩大類型來看:發酣型(Cyanotic)或非發酣型(Non-Cyanotic)心臟病。發酣型心臟病,如:二尖瓣閉鎖、主動脈瓣閉鎖、法洛氏四疊症或肺動脈狹窄等,若未經手術予以矯正,則多半不適合懷孕;非發酣型心臟病,如:心房中隔缺損、輕度二尖瓣閉鎖不全、二尖瓣脫垂,或是開放型動脈導管等,則只要小心,仍可一償所願,如願得子。
若干較特殊而嚴重的心臟病,如:肺動脈高血壓、特異性心肌病變,甚或已是心臟衰竭的病人,則不用考慮,應以母親生命安全作為優先考量。實務上也可能碰到這樣的病人,在加護病房裡會診婦產科醫師,而我們能建議的,也是終結妊娠以保母親。
心臟病患者應治療至何種程度才能懷孕?
對於functional class1~2的病人,相對而言比較不需要太多限制,但並非每個母親都能如此清楚的做這樣的分級。因此,婦產科與心臟科醫師之間密切的配合與提供詳細的孕婦身體狀況,是對心臟病孕婦最好的幫助。一般而言,患有心臟病的孕婦要有比較好的懷孕結果,與以下一些因子有關:
1.心臟容積功能良好;
2.對於更進一步增加心臟負擔能適應無虞;
3.良好的醫療照護。只要能做到如此,懷孕對心臟病孕婦將是快樂且甜蜜的負擔。
心臟病患者懷孕的危險性與併發症
心臟病患者懷孕最大的危險,便是導致難以挽回的心臟衰竭,進而使得母親發生不幸,或者為了母親的生命安全,不得不將肚子裡的新生命提早終結,而造成孕婦及家人無法彌補的心靈創傷。其他懷孕期間會有的併發症還包括:血拴、生產時的大出血、流產、死產、過小體重胎兒,以及可能的畸胎(主要與抗凝血劑Warfarin的使用有關)。另外抗生素的使用也是必要的,這是在避免內膜炎的發生。
懷孕是否會加重病情?
罹患心臟病的孕婦,在妊娠中的三個階段,尤其會因心臟負荷加大而易發生心臟衰竭,應該仔細觀察並細心照顧。
結語
心臟病會影響妊娠的預後,妊娠同時也會影響心臟病,心臟病最好能在產前便診斷出,經過適當的治療之後,再行懷孕。每一個心臟病孕婦也必須被詳細告知懷孕對母親及胎兒的危險性,產前檢查仔細執行,並與心臟科醫師密切配合,才能使母親順順利利渡過懷孕、分娩及產後等時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