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太太帶兒孫做親子鑑定,孫子竟然變兒子!


一位溫州老太太,帶著兒子和7歲大的孫子。開始,孫子和兒子的基因位點有細微差異,肯定是一家人。老太太又讓兒媳和丈夫驗血,最終證實「孫子」是媳婦和公公的骨肉……


親子鑑定:又稱親權鑑定、父權鑑定,是依據孟德爾遺傳定律,應用醫學、生物學和遺傳學等相關科學的理論和技術,判斷有爭議的父母與子女之間是否有親生血緣關係的法醫學鑑定。親子鑑定和DNA鑑定,現在除了在刑事案件中用到,也越來越多地用在民事紛爭裡。而這次要使用親子鑑定的則是一位溫州老太太。


老太帶著兒子和7歲大的孫子,到浙江某司法鑑定中心做親子鑑定。開始,孫子和兒子的基因位點有細微差異,但肯定是一家人。老太太很執著,又讓兒媳和丈夫驗血,最終證實,「孫子」是媳婦和公公的骨肉……

女法醫們跟我說,第一眼,她們就覺得老太太的神情堅定、目光如炬,是那種藏了很多心事不動聲色的人。當時,老太太對七歲孫子說:「把手指伸出來,扎一針,沒那麼痛。」抱著孫子的是她兒子,回過頭來說:「媽,有這個必要嗎」,然後搖著頭笑了笑,覺得要將自己和兒子做親子鑑定,實在是個滑稽的決定。

第一輪鑑定:父子倆的20個位點,有1個對不上

年輕的爸爸和兒子都經歷了指尖採血,他們的血樣被拿進了DNA鑑定實驗室。三天後,法醫亮出結論。大多數人來做親子鑑定要的結果,無非是「是」或者「不是」。但是有的時候,還會有第三種結果,「不好說」,也就是「確定不了」。這次的結論恰恰是第三種。兒子又笑了:「這不是開玩笑麼?寶寶,要麼是我的孩子,要不,就不是我的孩子,怎麼結果還會是『不好說』呢?」

這個案子出現了「意外」,這對「父子」20個位點有1個對不上。出現這種情況時,先不需要測定CPI,而是需要加測位點。從醫學上解釋,出現這種情況有兩個可能性:一,他們是親生父子,但是遺傳過程中基因發生了突變。二,孩子的父親是男人的近親屬,比如親兄弟,甚至比如父親,遺傳基因有細小差別。


第二輪鑑定:加測母親的DNA,找出突變的基因來自母親還是父親

儘管出於種種對於婚姻感情關係的不信任,現在做親子鑑定的越來越多,但是從鑑定結論來看,大多數還是確認為親子關係的——這給那些無稽的猜疑一記響亮的耳光。我們前面說過,漢博鑑定中心親子鑑定的法醫和助理們都是沉靜的姑娘,她們不會做過多的猜測和建議。

她們對老太太說,孩子肯定是「你們家」的孩子——言下之意,不必再繼續做下去了。老太太沉默良久,開口:「我要一個肯定的結論,孩子是誰的。」我們可以從邏輯學的原理來看待接下去的鑑定,也是走到這一步最善意的一種方式。如果是遺傳過程中基因發生了滑移,男孩的性別基因為XY,那麼我們是不是可以找一下,到底是來自媽媽這邊的遺傳基因發生了突變,還是爸爸這一邊的突變了。

老太太一口應允:「是不是要提供孩子母親的血液樣本?沒問題。」半個月之後,老太太帶來了兒媳婦,抽血取樣。媽媽的血樣和男孩的血樣繼續進行DNA比對,這一回比對的主要是男孩發生突變的基因是遺傳自母親,還是父親這一邊。結論是:突變發生在遺傳自父親的基因上。那麼事情的可能性又回到:是父親的遺傳基因發生突變,或者本來就是遺傳自父親的男性直系親屬。

第三輪鑑定:經過比對,孫子居然跟「他」完全吻合

法醫說,沒想到,數月後,那位溫州老太太又來了,並且帶過來一個男人——沒有表明身份,「我們又提取了這個男人的血樣,與男孩的血樣檢測比對,發現20個位點完全吻合」。事至此,老太太才把事情說白了,最後那個「吻合」的男人是老太太的丈夫,而之前來檢測的兒子是他們的獨養兒子。老太太一早就明白了,但是強硬的她就是要一個明確的結論。
她似乎一吐為快:「我的兒子是個傻兒子;多年來我隱約覺得老頭子和媳婦之間有問題,我真希望我的感覺是錯的。現在,這到底是一個家,還是兩個家……」她止不住淚,掉頭就走,連鑑定結論都沒有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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