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男子日前透過臉書,結識一名還就讀國小六年級的女童,2人擦撞出愛的火花,男子竟趁找女童時,就在校園和鄉立圖書館、甚至是女童住處發生性關係。事後女童父母發現對男子提告,上月31日被檢方依妨害性自主提起公訴。
警方調查發現,該名家住新北市的23歲普姓男子,去年7月透過臉書交友,認識一名家住新竹縣、年僅13歲還就讀國小六年的女童。之後2人交往陷入熱戀,普男竟找女童到圖書館和國小校園內,對女童猥褻胸部和下體,光是7月就有7次之多,甚至女童後還將普男帶回家發生關係。
2人互動頻繁,事後女童因陷入熱戀導致情緒出現起訴,事後被家長發覺,追問之下才得知女兒遭普男誘拐,當場氣得報警並帶往醫院驗傷。根據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雖然雙方家長出面協調和解,但女童因未滿14歲,普男仍被依妨害性自主提起公訴,將面臨3年以上、10年以下的刑責。(來源:今日新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