孩子,行為障礙不是罪!

導讀:我們驚愕地坐在那裡。一年多的時間裡,我們一直要求學校給予孩子幫助,但校長的第一反應卻是將我們的要求上報國家教育機構,因為可能存在的虐待兒童行為。



孩子,行為障礙不是罪!


我六歲的兒子被判定會危及他人。因為什麼?因為一種每個班級的小孩都可能有的缺陷。

數月前,我那正讀二年級的兒子參加了野外郊遊。當全班同學在停車場集合時,一個新來的小孩加入了他們的隊伍。這個小孩的腿戴著金屬膝踝足矯正器,走起路來比較困難。孩子們誰也不知道怎麼跟他搭話,所以小孩默默的走在隊伍邊緣。但是我兒子和他似乎很談得來。當新來的小孩邁著戴著矯正器的腳費勁地上車時,我兒子走過去幫忙,上車後坐在他旁邊。一路上,他們都在一起聊天。據老師說,新來的小孩似乎馬上變成了車上最快樂的孩子。當你感到孤立和緊張,班上最擅長交際的一個孩子跟你交上朋友,這對自尊心的建立是多麼重要啊。

我為我兒子的行為感到自豪。因為他富有同情心。他自己也是個新生,而且過去還因自己的身體缺陷飽受欺凌。在之前的學校,他遭遇了可怕的經歷。這種經歷可能讓他更容易選擇報復,而不是給予關愛。不過,孩子在如何對待他人上異常聰明。畢竟,在以前的學校,欺辱他的並不是孩子。而是那些成年人。

我兒子行動上的問題是慢慢出現的----太慢了,以至於起初我們都沒意識到。他五歲時走起來還像個三歲小孩。他快樂,愛說話,但是寫字、畫畫、剪紙和粘貼卻有些困難,無法在椅子上靜靜的坐著。喝牛奶也會灑得到處都是。在他原先上的那所小學,幼兒園老師指出過他的這些問題,但學校認為這是小孩子正常的表現,並沒有要求額外的照顧。

第二年,他開始在那所學校上小學一年級。2012年11月,他的一年級老師面談時告訴我們,和其他的小孩相比,我兒子寫字簡直就是亂塗亂畫,無法辨認。他是全班最差的學生。聽到這話,我們大吃一驚。字寫不好就可能影響到閱讀和數學。為什麼那位老師沒有早點跟我們說這些情況?做數學作業時,我兒子似乎為寫不好那些數字而倍感焦慮,以至於都無法考慮問題本身在問什麼。而且,很顯然,學校並沒有安排任何專業治療來幫助他克服書寫問題。

幾個月後傳來一個更壞的消息(在此要說明,這是個打擊不斷升級故事)。2013年初,我妻子向學校老師提出面談,希望能跟進我們兒子的學習進度。我們做了聽到壞消息的心理準備,但對老師不得不坦白的現實還是猝不及防。她沒有考慮我們對孩子寫作、閱讀和數學的關心,而是告訴我妻子,假期前的近一個月時間,我們的兒子在課堂上“用不恰當的方式碰觸自己”。老師的描述是含糊的。看起來談論這個問題讓她極不舒服。進一步追問下,她解釋說,我們的兒子從來沒有把手放在褲子裡,也從沒解開過褲子露出任何私密處。根據其描述,兒子像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有節奏地搖晃,又或在聽故事的時候躺在地毯上搖擺。搖擺的時候,他在碰撞自己的腹股溝。恰好我們夫妻倆都是心理學家,這些對兒子行為的描述讓我們很擔心。首先,六歲的幼童不會做出性衝動的行為。其次,對兒童而言,重複搖晃屬於焦慮最典型的表現:這是以身體運動來消除焦慮,自我安撫。它不應該說成是孩子的奇怪舉動或者極端的重複行為,而應該立刻施以幫助。但學校並沒有提供幫助。老師告訴我們,制止兒子行為不當是父母的責任。

太讓人擔心了,我和妻子必須採取措施。1月面談後,我們即刻替兒子安排私人治療。我們每週帶他去接受專業治療一次,解決他的行動問題,還安排一週一次的心理治療,幫助他適應課堂壓力。治療行動障礙的專家發現,我們的兒子肌肉明顯無力,協調也明顯困難。精神治療師診斷他患了特定的學校焦慮症。他覺得自己在班上就是個笨蛋,因為他甚至不能寫出自己的名字。我們把帶他去學校,他都會避開教職工,拒絕跟他們打招呼。在教室,他的身體反覆晃動,幾乎可以肯定是由書寫的焦慮引發,是典型的自我慰撫行為。繼而,他的肌肉協調問題又影響了搖晃的動作。

在我們忙著為孩子安排治療的時候,學校卻開始單獨行動。兒子過去常常參加基督教青年會(YMCA)組織的課外活動,那裡的老師對他評價很高。而未經我們許可,學校的某位教職工聯繫了基督教青年會的工作人員,告訴他們這個孩子的在校情況。那人很顯然給兒子的問題貼上了性行為的標籤,還推斷我們父母可能虐待他。我們還是從組織課外活動的基督教青年會人士口中第一次得知這事。


與此同時,學校的某位教職工在兒子上課時把他帶出去,盤問家庭狀況。那人明確告訴兒子,不能讓任何人知道這次談話。直到兒子開始在玩耍時表現出來,我們才知道他已經歷過兩次私下質詢。勿庸置疑,那些有關兒子個人的提問讓他心情不好,用他的話說,那些“不可外道”的事給他帶來極大痛苦。

事實上,學校用一種偷偷摸摸的奇怪方式求證自己的猜疑,這本身就是個問題。我們疑惑重重。學校的做法就一定是對的嗎?兒子的問題僅僅屬於一種非常不合適宜的故意行為?值得注意的是,除了在學校,沒有人告訴過我,兒子有任何奇怪的不當“性”行為。家裡也沒以有。課外學習中,他的表現良好,大家都說他很討人喜歡。兒子每週會有多人參加的鋼琴課。上課時,他從未有過學校所描述的那種行為。他約其他孩子一起玩,一直很合群,而且待人友好。兒子的行動障礙治療師和心理諮詢師從未發現他有不當行為。學校中,除了成人外,沒有人看到過我們六歲的兒子有性激發的行為。我們相信,在看待和理解兒童的殘障方面,學校的做法不但輕率,而且侮辱人。就像我說的那樣,這是個打擊不斷升級故事。下一次打擊發生於2013年2月28日。老師給我妻子發郵件,安排了一次面談。臨到面談的最後一刻,我決定和妻子一同前往。我慶幸自己這樣做了,因為那次談話事實上是一場伏擊。

那次學校校長來到休息室,領我們去一個房間。進屋才發現,那裡已有整個研究小組的人要與我們相見:有學習顧問、老師、保育員、學校輔導員。校長讓我們坐下,他告訴我們,我們六歲的兒子在課堂上手淫。在講故事的時間,兒子獨自坐在椅子或地毯上做出一些反常的行為,那就是手淫。看到他這樣很令人不安,我們父母有責任制止他的行為。校長還告訴我們,她已打電話向“新澤西兒童保護和持續服務組織”彙報情況,請求調查我們的家庭,因為她懷疑我們的兒子可能是性虐待的受害者。

我們驚愕地坐在那裡。一年多的時間裡,我們一直要求學校給予孩子幫助,但校長的第一反應卻是將我們的要求上報國家教育機構,因為可能存在的虐待兒童行為。她並未首先與我們商討,甚至沒有試著收集有關事件最基本的信息。例如,我們的兒子患有運動障礙。她不知道我們的孩子在一傢私人心理醫院接受治療,緩解孩子對上學的緊張感。她不知道,他在課堂上重複的舉動已確診為急性課堂焦慮症。這可能是由書寫困難引起的,但書寫困難是學校無法解決的。她對此一無所知。他的老師反倒十分確信我們的兒子沒有上學焦慮症。她解釋說,畢竟,她從未見過孩子哭啼,哪來的焦慮症呢?

去年夏天,費拉德爾菲亞兒童醫院神經科的主任診斷我們的兒子患有失用症,有時也稱為運用障礙或動作協調障礙。這種病症被稱為“隱蔽性殘疾,”因為它很容易被忽視。看到失用症患者,人們見到的只是些不夠盡力的笨拙孩子,有的孩子因為數學和閱讀能力差,所以絕對算不上很聰明,有的孩子不聽話,不停地以奇怪的方式動來動去,因此會撞到他人。殘疾人了解自己的缺陷在哪裡。失用症的問題可能還更嚴重,因為很少有人能發現動作協調的障礙。

運動障礙對我而言並非全新概念,我是神經學的教授,廣泛地研究過大腦如何控制行動。我的妻子也是名神經學專家,並獲得了精神病學學位。你可能會認為,我們夫婦在兒子發病早期就能發現問題。但事實上,我們夫婦倆花了一段時間才完全明白是怎麼回事。失用症是一種複雜的障礙,患者的症狀各不相同,都有各自的細微差別。這種病患在協調運動和學習新的連續運動方面均存在突出困難。對健康人來說,自動的行為是很難掌握的。我們容易認為,患失用症的孩子具有反抗心理,或者懶得繫鞋帶。但對這類患兒來說,像繫鞋帶這麼簡單的動作卻要用多年練習才能掌握。練習基本動作的技能則是一個讓他們疲憊卻永無止境的過程。

這是什麼原因造成的?沒有人能真正說出個子丑寅卯來。有人認為, 大腦輔助運動區(SMA)對協調複雜的動作順序功不可沒。科技文獻中已經體現對這一大腦區域的密切關注。人腦中叫做後頂葉皮層的區域可能也是罪魁禍首,這個區域參與空間信息處理。目前還不清楚這些腦區的功能失調跟失認症有多大關聯。另一個元兇可能是腦白質,是因為這些連接不同腦區的“白線”運轉有誤。失用症的始作俑者也許很多,這種病症的種類也不在少數。

再加上所謂的“共發病症”,也就是其它的功能障礙,失用症就更讓人疑惑不解。注意力缺乏和多動症常常如影隨形。要界定這兩者的區別難於上青天。患失用症的孩子坐著可能搖頭晃腦,在不熟悉情況的人的眼裡,他們顯得異常活躍,注意力不集中。如果上課表現不好,或許孩子心裡會有壓力,這可能體現為多動和粗心大意。還有更令人費解的相關因素。患失認症的兒童出現自閉、誦讀能力喪失、感覺處理障礙的風險很高。這些缺陷通常共同出現,原因無人知曉。我們的兒子有一些感覺處理的問題,尤其是在身體的空間感方面。叨天之幸,那似乎是他唯一要額外操心的問題。

失用症當然無藥可治。不過,假如提早發現並且處理得當,配合專業治療和物理治療,學校還是有利於控制病情的地方。在專家監督下,每天系統的練習有助於鍛煉力量、增強身體的協調性、培養書寫和其他許多技能。得這種病的孩子或許永遠都不可能像約夏·貝爾那樣拉小提琴。然而,通過學習,他們可以拉得非常好。失用症兒童面臨的最大挑戰往往不是障礙本身,而是障礙帶來的惡名。

少兒失用症現在成為我和家人工作的一部分。它吸引我是合情合理的。但是,為什麼別人也這樣關注呢?答案顯而易見,因為這種病比比皆是,還有些可能未確診。15或20個孩子中間,估計就有一人患這種病,差不多相當於每個班級就有一名患者。不管是否有人留心,只要你的工作和小孩有關,就可能碰到某些得這個病的孩子。而你對這些孩子的態度會對他們的人生道路產生極大影響。

意外遇見學校校長後,我們等待著州政府的調查員到我們家造訪,查看有無孩子被虐待的跡象。正式的國家調查會讓一個家庭承受難以置信的巨大壓力。孩子們可以被帶走,留下父母被自己最難耐的恐懼感擺佈。當然,學校完全有權自行展開調查,但在我看來,這一步不能掉以輕心。那次意外的會面期間,我們面對一屋子的人,他們假想一個六歲孩子有性行為,滿嘴胡說八道。沒有哪個教務系統的人告訴他們要冷靜,而且在調查前要先跟孩子的父母溝通。似乎沒有人了解孩子的行為,當然不足以讓他們對此作出診斷。他們被可怕的想法操縱,他們就帶著這種想法行動。我們感到完全無能為力。

我們兒子的精神治療師給學校寫了一封信,告訴他們這個孩子有課堂焦慮。兒子的兒科醫生也寫了一封信給學校,告訴他們沒有發現任何遭到父母虐待的醫學證據。這些專家要求學校採用一套循序漸進的行為輔導計劃干預,幫助兒子解決上課的困難。根據聯邦法律,兒子有權享有被稱為504的輔導計劃,在1973年頒佈的《康復法》中,第504章節有相關規定,旨在確保殘疾兒童有充分獲得教育的權利。但學校拒絕了專家的請求。

失望中,我們越過學校領導,求助名為兒童研究團隊(CST)的區管理機構。CST召集了研究小組,給我們的孩子做測試,給出建議。這種評估需要90天。我們很高興,區政府機構願意開始進行這一測試過程。然而,我們仍舊認為,兒子需要直接的幫助解決課堂焦慮。

2013年3月21日早上10點,新澤西州調查員拜訪了兒子的學校,告訴校長我們家庭已被排除了嫌疑,我們家沒有發生過虐待。令我們驚訝的是,學校的反應是讓我們兒子停學。

也許我們不應感到驚訝。當一個孩子的家庭在接受州政府調查時,法律規定他不能停學,因為這可能會迫使他在一個遭到虐待的家中生活。一旦家庭被排除虐待嫌疑,從法律上說,學校就可以任意拒絕接納孩子。一個月來,我們處於正式調查期,兒子仍能去學校上學。調查員告知校長排除了我們家的虐待嫌疑後,兩小時內校長突然改變了策略。她沒有控告我們虐待兒子,而是控告我兒子性侵犯其他孩子。那天午飯後,校長在工作時間打來電話給我,讓我領走自家兒子。

不久之後,我們收到正式的停課函。其中只模糊地描述了我兒子的行為,卻忽略不提我們有權在聽證會上抗議這個決定,也沒有註明停課的截止日期。最有可能帶來一絲希望的是,信函聲稱,再次入學需要兒童精神病學家開具排除問題的證明。這是我們可以做的事。我們儘快帶著兒子去找精神病學家。那位倍受尊敬的醫生已在普林斯頓斯頓地區行醫30年,並與學區廣泛合作。

精神病學家很快發現,在我兒子被推出學校餐廳之前發生了什麼事。顯然,他當時一直在玩殭屍遊戲。不只他一個人玩這種遊戲,在一年級學生中很普遍。玩遊戲時,我兒子擁抱了另一個小孩。這是我們直到那時聽到有關兒子“不良行為”的唯一清楚表述。那位精神病學家寫得簡潔:“我從不認為這種行為是性侵犯,顯然這是學校員工的說法。”專家證明了兒子的清白,建議他重新入學。但校長還是拒絕。

我妻子對我說:“我感覺自己入錯了戲。”學校給我們六歲大的兒子編造了性醜聞。除了自己不能接觸學校的朋友以外,兒子不知道發生了什麼。他認為是受罰是因為不守校規。當然,他不知道違反了什麼規定,因為實際上就根本沒有違規。停課期間,我們一直試圖滿足學區的要求,配合他們找到解決方案。我們急於推進兒童研究團隊的評估進程。然而,學區負責人發給我們一份正式的信函,簡要介紹了學區的研究計劃。計劃顯示,相關評估團隊裡沒有任何理療師和專業治療師,沒有哪位團隊成員能評估我兒子的行動障礙,也不能提供有關幫助。可是,團隊裡卻有那個一開始就把我兒子轟出學校的校長。這看起來是個壞消息。

學區方面堅稱,只有過了兒童研究團隊面審那關,才會考慮讓我們的兒子重返校園。條件是該團隊一致同意,並以書面形式表示同意。但這也不是合法的要求。因為父母有法定權利拒絕與兒童研究團隊會面,而且不會被學校懲罰。憲法規定我們的孩子有權接受教育。這種權利已經被學區否定。萬不得已之下,我們把學區告上了法庭。

在遞交法院的文件中,學區控告我們的兒子有“性攻擊行為”,還告我們家長“在調查取證過程中不配合”。校長的書面證詞中包括一些有關我兒子的課堂記錄,顯示我兒子是如何故意行為不當。可奇怪的是,大約一個月前,學校給我們的課堂記錄卻是另一個版本,現在我們還留著。之前那些記錄出自一位年輕的教學助理之手。她觀察了我兒子在2013年2月19日-20日這兩天的課堂表現,做了詳細的記錄。而作為呈堂證供的課堂記錄卻是一份截然不同的版本,其中增加了很多句子,它們讓我兒子的行為看起來就是與性有關的任意行為。在我看來,這很像是學區有人自願在法庭上撒謊,偽造文件,為的就是毀掉一個孩子!

根據校長的書面證言,我們的兒子具有性攻擊性,對其他人來說是危險分子。她的言辭還得到了精神病專家的支持。幸運的是,我們能把這份證言拿給那位精神病專家看。看過之後,那位專家感到很不安。他寫信反駁。信中明確表示,他認為我們的孩子並不沒有性攻擊行為,也沒有給他人帶來危險,絕不該停課。

在法官做出書面判決前,那些天形勢非常緊張。法官全盤否定了學校的觀點。她注意到,沒有一位本學區的專家對我們的兒子做出全面評估。多位本學區以外地區的專家對我們的兒子已經做了清晰的診斷,並寫了推薦信,但學校對此置之不理。學校對身處困境的孩子不但沒有伸手相助,也沒有採取干預,反而選擇非法的停課決定。學校並沒有提供證據顯示我們的兒子威脅他人。為了孩子的心理健康,法官判定,讓我們的兒子去學區的另一所學校上學。學區要啟動正式的504計劃,幫助解決我們的兒子解決他上課的種種困難。

回首這一切經歷,我對此最寬容的理解可能是,當龐大的官僚機構開始朝著某個方向前進時,一旦開頭,就再也不會抵制自己的慣性,順勢前行,得出自己的結論。學校有位老師對我兒子的情況判斷錯誤,整個教務系統就都根據這個結論行動,此後從未終止這種錯誤。這感覺就像,我們落在一部機器手裡,那部機器的人對說謊沒有絲毫愧疚,對傷害小孩和家庭沒有任何顧慮。據我們所知,出現這種情況不外乎是因為校方粗心大意、傲慢自大以及最終自我保護的行為。校方這種做法沒起到任何積極作用。若要說有,或許就是為學區節省了治療行動障礙的費用。當法官問校方為何不設截止期限將一年級的小孩拒之門外,學區聲稱,我兒子的行為“危及他人”,甚至威脅到學校裡的成年人。而當時,我兒子才六歲零八個月。

必須公平地說,我們也遇到過好老師。那些老師關心孩子,盡力幫助我兒子。我們對新學校的老師印象深刻。他們把讓我兒子擁有溫暖和支持的經歷當做自己的份內事。2013年5月,根據法院判決,我兒子就讀於新澤西普林斯頓的河畔小學。在新學校入學的第一天,學校的老師、校長和心理醫生在給我們的報告裡寫到:很高興擁有這樣一名學生,他風趣、友善、寬容、紳士,而且渴望表現好。他喜歡烏龜、鴨嘴獸和哈裡·波特,很容易和同學打成一片。他的行為並不會干擾課堂。他的行為沒有危害他本人和他人。也沒人再看到他有任何“性方面的”不當行為。只是在要他完成書寫作業時,他會焦躁地晃動身體。如果心理醫生和他交談,建立好作業成績的獎勵機制,就能幫助他消除焦躁。沒過幾天,兒子不再那樣晃動了。我希望轉到新學校能神奇的解決所有的事情。但是事實並非如此。一年後,面對學校和老師,兒子仍然面臨信任問題,在課堂上也還有明顯的焦躁情緒。需要很長一段時間才能撫平兒子被侮辱和被拒絕的傷害。這也是對行動不便的小孩要格外關心和同情的原因。妻子和我都擁有神經系統科學、精神病學和心理學學位。我們也有方法、有能力尋找專家以及將這些事訴諸法庭。儘管擁有這些能力,我們仍舊無法將我兒子從不能善待殘疾孩子的教務系統裡拯救出來。又有多少家庭和小孩會因為這種體系拍案而起?如果我們的經歷有什麼參考意義,那就是,父母需要保持警惕,如果事情看起來有問題,請始終站在孩子這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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